最近有人把警察在停车场睡觉的照片发布到部落格,Tomorrow.sg 和海峡傀儡时报 [Stooge Times] 的 STOMP 之上。
原本为了博取大家讨论的举动,却令在 Tomorrow.sg 上某人看了非常的不满,写下了这则留言:

Mary Tan 在找到了一个自设的 ‘道德制高点’ [moral high ground] 后讲的多么的义正词严啊!是该警察的亲戚?是个多管闲事的无聊鼠辈?还是个大义禀然的正义侠客?
Mary Tan 是什么不是重点。重点是,不满别人的意见的话就据理力争,动言要使用暴力的字眼就省起来吧!就算那人是多管闲事,或者有其自私的目的,那也是他的自由啊。如果说警察在偷懒不关任何人的事,那 ‘多事’ 的人发布了这照片,又与批评的人何干?问题就在于很多人在行使他们的自由时,都是用着双重准则来衡量别人的。
这么短短的留言也暴露了互联网一大缺点。那就是任何的蛇虫鼠蚁 – 包括我在内 – 都可以对任何人 – 政治和有头有脸的人物除外 – 用文字进行攻击。大家可以看到很多人在网络上大肆的口诛笔伐,但在街上出现不平的事时,又有几时看见有人拔刀相助,或者出来说句公道话呢?通常都是噤若寒蝉,要不然就围作一群等着看 ‘好戏’ 上演。
说到网络,令我想起了这十几年来在网络的一些经历。在线上聊天室 [IRC / Chat Rooms] 和网络论坛 [Web Forums] 里的人千奇百怪。如今这类只能躲在网络苟且偷生的网络怪胎也蔓延到了部落格上。其中就有一类就是喜欢抛话题让别人讨论,但是却只要听自己要听的意见的那种。有时我怀疑这一类人是否是因为在现实里因为自己的意见时常不被人接受,所以才演变出这样一种 ‘精神上的病态’ 呢?
不过这些人是否应当检讨一下,自己在发表意见时的态度呢? 如果以为自己是天生的 ‘贵种’,只有自己见解是最高尚的,试想这样的人又如何让别人诚心信服呢?
不过这一类还不是最讨厌的。最令人讨厌的是 ‘思想警察’ [Thought Police]。这类人只要找到任何让他发飙的借口,就会毫不迟疑的出来制止别人的讨论或者对话。甚至假借群体来压制别人。如果是这样的一个人在网络上遇到诸如 Mary Tan 这类的人物,我看也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吧?
就如金庸的小说 ‘神雕侠侣’ 里说的: 毒物三步之内就会有解药。向来大自然里都是一物制一物。 呵呵…
注: 本文主要目的不是批评任何人,只是发表个人的意见。小心眼的人看了不爽,后果自负!!